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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全省公共文化场馆、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开放、经营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 人防服务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湖北美术馆、省群艺馆、省图书馆、省博物馆(考古所):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的要求,现就全省公共文化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经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党委政府的具体安排,严格执行《湖北省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各市、州、县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文化和旅业市场主体恢复经营时间,由属地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恢复开放条件并形成防控预案的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恢复开放或经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

  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业市场主体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在恢复开放、经营前,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属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落实好防疫要求。

  一是应实施差异化开放。根据最新发布的《湖北省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公共文化场馆暂不开放。场馆及邻近区域如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开放,风险降级或解除后按程序实行开放。二是实施有条件复工复产。在限制清单外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复工复产。在限制清单内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原则上,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相关企业,一定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评估服务和经营项目,细化防控措施,建立完整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加强对场所和人员管理,落实好实名登记、“健康码”检查核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湖北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指南》、湖北省旅行社企业、星级饭店恢复经营指南的各项要求,坚决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旅游景区恢复开放按《湖北省旅游景区应对疫情有序恢复经营的指导意见》(鄂文旅办〔2020〕8号)执行。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完善公共设施设备消毒、场馆通风等措施,对公共空间定时进行环境保洁和消毒处理。要坚持防控与安全两手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恢复开放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经营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要按照省、市、县防疫防控要求,将防疫防控要求落实到恢复开放和经营的管理措施中,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凡是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不得恢复开放或复工复产。

  各级文化和旅政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行社企业、经营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和经营的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

  (一)场所的整体消毒消杀。对公共区域(如大厅、图书区、阅览区、展厅、排练厅、培训教室、多功能厅、楼梯间、卫生间和电梯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库房、食堂等)和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棋牌、乐器等读者、群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做全面消毒和定时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二)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控物资,为群众和员工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强化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制作卫生防护宣传手册和海报,在入口处发放、在醒目位置张贴;通过提示牌、展板和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利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的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向读者、群众推送防护知识资料,提高读者、群众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安排专人做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熟悉防控预案要求,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保持场所环境清洁。提前制定日常消毒制度,包括:服务台、卫生间、电梯按键、门把手等人员频繁出入区域和使用设备的消毒频次,以及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棋牌、乐器等设施设备的消毒措施。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五)保障洗手间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确保洗手、冲厕等设施正常运行,及时补充洗手液、厕纸,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六)规划好开放区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严控好场所人流和人员密度的原则,提前规划开放的区域。

  (七)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加强职工自身健康情况监测。馆(站)恢复开放前,全面登记汇总返岗员工的出行轨迹、健康情况。员工入馆(站)一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实行健康情况日报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实行 “一人一档”,每日监测记录体温等健康状况。

  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馆(站)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对艺术品等需恒温恒湿的展厅可维持原有运行模式。

  1.使用空调进气通风系统时,应保证空调进气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和加湿功能,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和有足够的风量。

  2.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进气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丢弃于专用带盖垃圾桶。确保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无超时超量堆放。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桶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g/L含氯消毒液喷酒。

  2.采取比较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拉大就餐人员坐席间距,降低单位面积人员密度。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明上进行喷洒、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十六)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入馆(站)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

  (十七)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馆(站)通道,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实名登记。在入口设置公告栏,提示入馆(站)人员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禁止入内并及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十八)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可实行实名预约服务,对每日入馆(站)人数进行总量控制。

  (十九)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分区域、分类别、分项目逐步开放。提前规划开放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优先开放室外、人员分散区域;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暂不开放。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读者、群众,指导做好个人防护,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坐席距离1米以上,避免面对面就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展览、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十)持续做好线上服务。在逐步恢复馆(站)服务的同时,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要继续通过网站、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文化云等平台,收集读者、群众反馈的意见,慢慢地增加公共数字文化内容更新,积极推出更多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十一)做好归还文献消毒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对读者归还的文献做全面消毒处理后,再进行上架。可选用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灯等消毒方式,消毒人员需严格按使用操作说明书做消毒作业。

  (二十二)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在日常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充分了解各类消毒用品和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几点,避免因混用消毒剂产生氯气的中毒事故、紫外线灯造成人员伤害及酒精消毒造成的火灾事故等。

  (二十三)制订疫情期间读者、群众服务流程。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根据本指南,结合本馆(站)实际,科学制定疫情期间读者、群众服务流程,包括:疫情期间的开放时间、进出馆(站)规定、借阅规则、线上服务等。

  (二十四)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明确疫情防控组织领导、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按照“一馆(站)一策”原则,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二十五)成立应急防控小组。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群艺)馆(站)要成立应急防控小组,做好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及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二十六)出现疑似病例应对。要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立即安排疑似人员到观察区临时隔离,并立即报告同级主管部门、属地相关部门和所在社区。

  (二十七)配合开展追踪管理。发现疑似感染人员后,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管控其他人员流动,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

  (二十八)开展全面消毒杀菌。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对疑似人员使用物品、活动场所做全面排查、彻底消毒杀菌,暂时关闭场馆。

  (一)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开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统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按照“一馆一策”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开放工作和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有效实施。

  (二)发布博物馆开放公告。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预约方式、入馆须知、参观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内容,在博物馆入口、服务台、展厅门口等位置设立醒目的疫情防控警示牌,公布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三)全方面开展安全排查。对开放的区域进行疫情评估,认为暂不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区域暂不对外开放。能够开放的区域要逐一进行安全排查,重点对文物安防技防设备做全面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场所进行整体消毒消杀。对公共区域(如安检口、大厅、展厅、多功能厅、咨询服务台、楼梯、手扶电梯、卫生间、电梯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服务设施(语音导览设备,观众休息座椅,提供观众使用的雨伞、轮椅便民设备等)做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切实加强对展厅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检查。

  (五)保障防护物资配备。配备充足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等防控物资,为群众和员工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六)做好员工健康排查和管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加强员工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提前了解员工近14天活动轨迹,掌握职工接触史、旅居史、健康状况和入境亲属情况。到岗员工入馆出示本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一律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实行 “一人一档”,每日监测记录体温等健康状况。员工在体温正常、无确诊或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员工“带病上岗”。

  (七)强化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制作卫生防护宣传手册和海报,在入口处发放、在醒目位置张贴。通过提示牌、展板和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利用博物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推送防护知识资料,提高观众、群众和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利用微信、QQ等线上方式开展全员防疫知识培训,保证一线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防控预案要求,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密切关心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八)坚持分时分流、总量控制原则科学有序引导观众参观。全面实施实名预约制,在科学测算馆区观众承载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观众参观时间,实现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并实施监测。其中,武汉市内大型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1000人,小型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500人;除武汉市外,其他市州级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1000人,县级博物馆日接待观众量不超过300人。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馆通道,合理安排进出馆路线,严格落实观众实名制参观和身份证验证制度。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在观众入口处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指派专人负责开展相关检测登记工作。鼓励查验观众健康码,掌握观众基本信息,实现高效追踪管控。注重对观众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防外泄。在入口设置公告栏,要求入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检测体温超过37.3℃、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入馆参观。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每日消毒卫生制度,对公共开放区域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和通风,重点做好扶梯把手、休息座椅、洗手间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馆内清洁,及时处理垃圾及口罩等污染物,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及时放置“本区域已消毒”工作指示牌。对免费向观众提供或租用的语音导览设备、轮椅等物品,要做到归还后及时消毒。在公共区域应配备清洁消毒用品供观众免费使用。特别注意在使用清洁剂、消毒剂等防疫用品时,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做好展厅展柜的密封工作,避免对展柜内文物的损害。

  (十一)优化博物馆参观服务。减少人员密集,合理规划参观路线,安排专人疏导,实行分散式参观,防止人员在某一区域密集,确保1.5米安全距离。到岗员工必须做到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相互串岗、不扎堆聊天,坚守岗位,服务观众距离保持1.5米以上。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暂不开放。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学术讲座、人员培训、演奏演出、参与式社会教育项目等人员聚集活动。

  (十二)继续做好线上服务。全省博物馆要在有序恢复对外开放服务的同时,继续利用数字资源,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站展览、线上社会教育项目、网络公开课、云参观等活动。推送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积极收集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和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十三)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重点岗位员工具备一定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发现疑似症状的员工或观众,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部门、社区。要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对疫情发生点做全面排查、彻底消毒杀菌,暂时关闭场馆。

  在旅行社企业恢复经营阶段,全省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跨省(区、市) 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上述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可正常开展。

  (一)防控机制到位。全省旅行社企业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作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和管理体系,明确旅行社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落实好防疫要求。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按规范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设施物资保障到位。恢复经营所需的资金、物资等要准备到位,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控保障物资必须充足到位。

  (四)环境消杀到位。对工作区域、接待会客场所、食堂、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六)优选旅游产品。旅行社企业要优先选择视野开阔、植被丰富、容量较大、空气清新的目的地,优先选择车程不长的旅游产品,确保经营安全。

  (七)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帮助员工掌握疫情防控规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不集中开会、不扎堆聊天,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领队、导游、司机等一线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要求佩戴口罩(手套),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讲解。严格控制司机、导游的上班时间和劳动强度,确保安全。

  (八)做好组团游客管理和服务。组团游客必须持“健康码”参加组团,并实名登记,按规范开展体温检测,组团游客按照规定配戴口罩,保持游览间距1.5米以上。优化组团游客用餐选择,提倡分餐制,确保组团游客安全有序就餐。

  (九)科学管理旅游用车。在落实车辆“三证一单一牌”等制度基础上,保证组团游客用车50%的空座率,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消毒,充分保证游客出行安全。

  (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旅行社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知识,提醒组团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沟通联动。旅行社企业要成立应急防控小组,加强沟通联动。要与当地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沟通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旅行社企业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情发生点的消毒工作,暂停相关业务,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规定程序再恢复经营。

  (一)做好外地员工安全返程工作。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主要负责人要实时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态,协助外地员工提前申请“健康码”,错峰、安全返程。

  (二)做好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返岗员工宣传和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大力宣传公共聚集场所管理知识,全面提升员工个人防护能力,强化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做好营业场所消杀工作。恢复营业前,应按规定对星级饭店进行全面消杀,方可开放使用。一直在营业的星级饭店(含被征用的星级饭店),应按照规定,集中一定时间开展消杀工作后,再次开放使用。为加强防控,应根据场所营业面积和人员数量配备充足防护物资。

  (四)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企业员工凭“健康码”上岗。企业实行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员工工作间距保持1.5米以上,并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减少集中开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按照规范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五)加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按照规定,坚持每日对公共区域、客房区域进行消杀处理。加强退房管理,按照标准程序清洗、处理布草。加强星级饭店通风管理,格外的注意新风机回尘网每天按照消毒程序处理,保持空气流通及新鲜。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等。建立企业消毒记录台账。

  (六)加强餐厨及食品卫生管理。星级饭店应按照标准和规范,加强餐厅、厨房以及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各类设施设备服务、维保供应商及配送货人员和物资管理,实行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并对配送的货品存储进行日常巡查。

  (七)加强对宾客的管理和服务。在酒店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设专人每天为宾客测量体温,并登记。入住人员实名入住、信息登记全覆盖。发放《健康提示》,提示入住客人按规定做好佩戴口罩等保护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妥善保存登记信息。

  (八)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定期对经营场所内的水、电使用情况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做安全检查,禁止堵塞安全出口通道,确保安全经营。

  (九)建立完整应急处置机制。宾馆内设置专门的应急处置区域。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以及在岗员工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加强研判,避免恐慌,协助其就近诊断,并立即对所在地疾控管理机构、文化和旅政管理部门报告,提供消费者出入场所的登记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原标题:《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开放、经营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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